机构设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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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单位职责

1.负责全校科技工作;

2.负责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顶层设计、规划、计划和组织实施;

3.负责学校科研人才队伍、科研团队的建设;

4.负责全校纵向科研项目的培育、申报、立项、实施、验收、绩效评价等

 工作;

5.负责全校横向科研项目的培育、合同签订、实施、验收、绩效评价等工

 作;

6.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(重点实验室、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

 等)的管理;

7.负责学校科研成果(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)的培育、奖项申报、推介、

 转移转化等管理工作;

8.会同计财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;

9.负责全校学术活动、科普活动、对外科技交流等的相关组织、管理工作;

10.负责全校科技统计、科技档案的审核上报;负责学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;

11.负责学校的科协、学会、科普基地等管理工作;

12.负责科技信息化系统建设、维护、管理工作;

13.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工作;

14.负责学校科研诚信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;

15.负责学校科研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;

16.负责学校二级单位和科技人员科研业绩的审核与认定;

17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科室设置(下设5个科室)

综合管理科

科室职责:

1.负责起草学校科技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;

2.负责各类科技工作总结、汇报等文字撰写工作;

3.负责综合协调、督办督查、内控建设和对外联络;

4.负责公文、印章、固定资产、后勤保障等综合事务;

5.负责学校科研人才队伍、科研团队的建设;

6.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工作;

7.负责学校科研诚信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;

8.负责学校科研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;

9.负责挂靠学校的学会、协会的管理;

10.负责全校学术活动、科普活动、对外科技交流等的相关计划、组织、管理、总结等工作;

11.负责全校科技统计数据上报工作;

12.负责科技信息化系统建设、维护、管理工作;

13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纵向项目管理科

科室职责:

1.负责学校纵向项目管理相关政策制度、工作计划方案的起草、修订与组织实施等工作;

2.负责纵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工作;

3.负责学校纵向项目的培育、推荐申报、评审、立项、签约、年度进展、中期检查、结题验收等全过程跟踪管理与服务工作;

4.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,开展纵向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;

5.会同计财处做好纵向项目的经费管理、编制纵向项目年度经费预算;

6.负责纵向项目科技档案管理工作;

7.负责科研工作量审核与认定、职称评审等工作中的纵向项目审核与认定工作;

8.负责纵向项目信息化建设和科技统计分析以及年度报告工作;

9.负责本岗位业务范围内的咨询、指导和培训工作;

10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三)横向项目管理科

科室职责:

1.负责横向项目管理相关科研政策制度、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等的草拟及组织实施工作;

2.负责横向项目的全过程管理。包括:起草合同、审查合同、签署合同、经费分配、验收归档、统计上报等工作;

3.组织科技人员对接政府相关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各类社会组织,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,促进横向项目签订等工作。

4.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,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;

5.会同计财处做好横向项目的经费管理;

6.负责二级单位和科技人员横向项目科研业绩的审核与认定;

7.负责横向项目信息化建设和科技报表统计工作;

8.负责对二级单位的科研业务培训工作;

9.负责技术合同的登记认定工作。

10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成果管理科

科室职责:

1.负责有关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制度、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等的草拟及组织实施工作;

2.负责学校科研成果奖项培育、登记、申报等工作;

3.负责学校科研成果(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)的推介、转移转化等工作;

4.负责技术服务、科技开发、科技咨询相关工作。

5.负责二级单位和科技人员科研成果业绩审核与认定;

6.负责学校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。

7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科研平台管理科

科室职责:

1.负责学校科研平台管理相关政策制度、建设规划、工作计划方案的起草、修订与组织实施等工作;

2.负责各级重点实验室、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、研究中心(基地、院、所)、协同创新中心、科普基地等科研平台的培育、申报、考核、评估、验收等工作;

3.负责全校科研平台项目的申报、立项、实施、验收、绩效评价等工作;

4.负责组织学校科研平台的论证工作;

5.负责二级单位和科技人员科研平台项目科研业绩的审核与认定;

6.负责学校科研平台信息化建设、科技报表统计和归档工作;

7.负责本岗位业务范围内的咨询、指导和培训工作;

8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